
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理念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方针。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等法律和法规和政策要求,结合产业实际,扎实开展涉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,为
通过全方位、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检查,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力争实现以下目标: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%,一般企业“双随机”抽查覆盖率不低于60%;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率达100%;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,较大事故得到一定效果遏制,一般事故发生率较2025年有所下降。
涵盖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(加油站、烟花爆竹零售店、燃气销售店等)、工贸领域(钢铁、建材、食品加工、木材加工)、电动车销售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经营单位、“九小场所”(敬老院、小诊所、校外培训机构、看护点、网吧、超市、酒店、KTV等)、旅游景点、农业生产领域、建筑施工公司等。此类企业安全风险等级高,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大,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。
包括小微企业(个体工商户)、加工作坊、餐饮服务单位、仓储物流(含冷库)企业等。这类公司数多、分布广,安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,通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方式来进行监管。
1.证照资质:检查企业是不是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;特种作业人员(电工、焊工、叉车司机等)是否持证上岗,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。
2.安全制度建设: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、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、风险隐患有奖举报制度;制度是否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,有没有可操作性。
3.现场安全管理:检查生产车间、仓储库房、办公区域等场所的消防设施(灭火器、消防栓、应急照明灯等)是否配备齐全、完好有效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,是不是真的存在堆放杂物、锁闭出口等现象;电气线路是否规范,有无私拉乱接、老化破损情况;危险区域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4.作业安全准则规范:查看企业是不是真的存在违章指挥、违规作业、违反劳动纪律的“三违”行为;是否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,员工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。
5.隐患排查治理: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,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完整;发现的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,是否实现闭环管理。
1.非煤矿山:检查矿山开采作业是不是满足安全规程要求;隐患整治项目是否落实有效的安全隔离与警戒;通风、排水、提升运输等系统是否正常运行;边坡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;是否制定并落实雨季三防、冬季防冻、防尘降噪等专项安全措施。
2.危险化学品: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、运输、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;储罐、管道等设备是不是真的存在泄漏、腐蚀等问题;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制度,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;应急救援器材、设备是否配备到位,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。
3.工贸行业:钢材、建材企业重点检查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,吊运、煤气作业等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,检查皮带传动、旋转等危险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防护罩、防护网,防护栏杆是否完整,平台是否张贴承重与限载标识,是否配备合格的气体检测仪、安全绳、应急救援三脚架等应急物资,并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,同时确认动火、高处、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执行“三个一律”“五个必须”“十不吊”等规定。木材加工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车间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、消防栓是否配齐且有效,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;检查木材原料及成品堆放是否符合防火间距要求,粉尘是否及时清扫;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、有无老化或私拉乱接现象;各类机械传动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罩、急停开关等安全装置,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,员工是否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。
4.“九小场所”:检查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、维护保养;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工作;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;电气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,有无超负荷用电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。
5.建筑施工: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;施工现场的脚手架、模板支撑体系、施工用电、起重机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;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,是否落实扬尘防治措施;是否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。
组织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,对重点监管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,对一般监管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“双随机”抽查。检查过程中,严格按照执法程序,做好检查记录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,督促企业限期整改。
1.春节及“两会”期间专项检查(1-3月):针对春节前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,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、储存安全,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,建筑施工工地停工复工安全等,确保节日期间和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2.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(4-9月):重点检查非煤矿山、建筑施工企业、危险化学品企业、尾矿库等单位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;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防汛应急预案,是否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,是否开展防汛应急演练。
3.国庆节前专项检查(9-10月):对人员密集场所、旅游景点、餐饮住宿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,排查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隐患,确保国庆节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4.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(11-12月):结合年终企业生产经营旺季特点,对所有监管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,重点整治安全管理松懈、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,坚决遏制岁末年初事故高发态势。
联合应急管理、综合执法、消防、市场监管、住建、交通等部门,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开展联合执法检查。通过部门协作,形成监管合力,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。
2.其他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移送或上级部门、地方政府交办相关案件线索,需要调查核实的;
3.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,需要对涉事单位进行检查以查明原因、厘清责任的;
4.通过互联网监管、大数据分析、舆情监测等非现场手段,发现企业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线索的。
成立乡镇涉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,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、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。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协作,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,做到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;检查过程中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认真做好检查记录,收集相关证据;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,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。同时,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,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。
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,要建立隐患台账,实行闭环管理。能立即整改的,督促企业当场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,限期整改,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,依法依规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产停业整顿。
充分利用乡镇宣传栏、微信群、公众号等平台,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和安全知识;组织并且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,邀请专家为企业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授课,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同时,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,发挥警示教育作用。
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检查工作开展情况,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检查工作报表和典型案例;年底前报送全年检查工作总结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检查工作进行梳理分析,向乡镇党委、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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